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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开始报名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09-7-15   点击:407

  为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我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温人才[2006]7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度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和见习学员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报名办法: 
      温州市区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有较高的知名度并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的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向市人才中心进行申报,填写《温州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
  二、见习学员报名办法: 
      1、报名对象:温州市生源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优先考虑。 2、报名办法:符合见习单位公布的岗位要求,持下列有效证件直接向见习单位报名,也可以向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学院中路5号温州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报到窗口”提交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或通过电子邮件先行发送报名表格再确认)。填写《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见附件3),并提供下列资料:(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
  三、报名时间: 
      1、见习单位申报时间:2009年2月20日-2009年3月30日,人才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报上级部门审核认定后公布见习单位名单。 
      2、见习学员报名时间:针对企业全年的见习岗位设置安排,按企业定期发布的见习岗位计划,实行滚动式进行,随时接受报名申请,并报市人才中心审核备案。各见习单位、见习学员报名经人事部门审核后,通过双向选择、供需见面由见习单位确定参与见习。
  四、2008年度已经被确定为见习基地或见习单位的,根据企业年度见习计划,自主招募见习学员后定期向市人才中心申报“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并公布,按计划开展新一轮就业见习活动。

  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表格下载请关注温州人才网“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栏”。
  联系地址: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 温州人才市场302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88626607(含传真) 88623639
  电子邮箱:wsh@wzrc.net

 

温州市人事局
200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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